567.给列·波·加米涅夫的便条和给秘书的指示 (10月26日)

  加米涅夫同志:我们人民委员会正在研究工资问题 451 。您星期二能来吗?一定来?
  
  此外,您最好正式提交人民委员会。
  
  请于明天,10月27日,加米涅夫来时提醒我。
  
  载于1933年《列宁文集》俄文版第23卷
  
  译自《列宁全集》俄文第5版第53卷第309页


  注  释

451 工资的问题与给邮电人民委员部拨款问题有关,因而列宁把工资问题列入人民委员会1921年10月25日会议议事日程。鉴于邮电部门工作人员生活特别困难,人民委员会认为必须扩大邮电人民委员部的份额。11月1日,工资政策问题(连同11月份纸币分配问题)再次提到人民委员会会议上研究(参看注469)。——516。